
歐盟6月12日就航空旅客權益法規改革方案達成共識,未來將禁止航空公司向父母收取與孩子座位相鄰的額外費用。不過,12日達成的共識擱置了歧見更深的改革事項,包括放寬航空公司須為航班誤點賠償的門檻。
擱置討論放寬航班誤點賠償門檻
法新社12日報導,歐盟討論修改實施20多年的歐盟第261號法規(EU261),12日取得共識的為獲得大多數議員支持的內容,包括禁止航空公司對更正訂位姓名拼字錯誤收費,以及禁止向父母與14歲以下子女座位相鄰收取額外費用。
歐盟各國原本希望利用這次修法,減少航空公司目前因取消航班和班機長時間延誤,所須負擔的賠償責任。歐盟現行制度規定,航班延誤3小時以上時,旅客可依飛行距離獲得250到600歐元不等的賠償。航空公司抱怨,這使業者面臨沉重支出,也常迫使他們在航班大幅延誤時,寧可取消航班,以免影響後續航班。
現延誤3小時以上可獲賠不少於250歐元
歐盟27個成員國支持航空公司立場,去年曾試圖以罕見的快速程序,推動修改規定,放寬賠償的延誤時間門檻。不過,在歐洲議會議員強烈反對下,經過幾個月協商無果,在12日的協商中遭擱置。
至於歐洲議會原本力促禁止航空公司對手提行李收費也遭擱置,而是要求售票網站須顯示包含手提行李費用在內的票價。修改方案仍須經成員國和歐洲議會正式通過,才會生效。
資料來源:自由時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