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宣布,從明年2月25日起,嚴格執行入境旅客是否持有電子旅行憑證(ETA)查核,若沒有申請,不僅無法登機,也不允許入境。
根據政府規定,非歐洲國家旅客赴英旅遊都必須持有電子旅行憑證(ETA)才可入境,包括嬰兒與孩童。申請通過後,有效期限為2年,可在期間內多次入境,每次最長可停留時間為6個月,若在2年之中護照過期,就必須重新申請。旅客申辦時需持效期6個月以上護照,依指示上傳護照頁面並進行臉部掃描、上傳個人照及回答相關問題,不需提供旅行計劃細節,9歲以下孩童申請時也不需要臉部掃描,每人費用為16英鎊,亦可協助其他人申請。
經過近一年宣導期,政府宣布將自明年2月25日起嚴格查核。航空公司、郵輪等交通運輸業者必須在旅客搭乘前確認其是否持有ETA,未申辦者將無法搭乘。

✈️ 乜嘢係 UK ETA
- UK ETA 係為某啲國家嘅免簽證旅客引入嘅電子旅行授權制度,適用於短期訪英(旅遊、探親、短期商務、短期課程等),每 12 個月內最多可停留 6 個月。
- 一旦獲批,ETA 通常有效期為兩年,或直至護照到期為止(以較早者為準),期間可以多次短期入境。
- 但 ETA 不等同於居留、工作或定居許可 — 只限短期訪問。
❗ UK ETA 被拒常見原因
根據 Paragon Law 以及官方/律師常見分析,ETA 申請被拒可能因以下原因:
| 原因類別 | 詳細情況 |
|---|---|
| 過往移民/出入境紀錄有問題 | 包括之前曾經逾期停留(overstay)、非法入境、違反簽證/停留條件、曾被拒簽/遣返等。 |
| 刑事紀錄或安全/公共利益問題 | 若申請者曾被判監 12 個月或以上,或最近 12 個月內有刑事定罪;或者當局認為其出現對公共安全/公共利益不良影響,可能拒絕。 |
| 提供不實、不完整或矛盾資料 | 包括偽造/篡改文件、不如實申報過往紀錄、填報資料錯誤、重要欄目漏寫或錯寫等。 |
| 之前 ETA 被取消/拒簽/被拒旅客簽證 | 如果之前有 ETA 被取消、或 Visitor 簽證/入境被拒,而沒有之後批准過,亦會影響新申請。 |
| 其他原因/安全考慮 | 當局可基於「不利於公共利益/公共安全」判斷拒絕申請,可能包括安全、反恐、國家安全、或其他敏感背景因素。 |
同時,有時甚至因為申請表上的簡單錯誤、護照或照片質素不符要求,都有可能令申請被拒。
🚫 ETA 被拒後 — 下一步怎樣做
如果你申請 ETA 被拒,應該考慮以下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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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查拒絕原因/回顧申請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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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仔細 review 當時填寫嘅資料、護照/身份證掃描件/照片,睇下是否有錯漏、不實或不符合要求。
- 如果係因為過往移民紀錄、刑事紀錄、安全問題等,就需要誠實面對,不可隱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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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慮改申請普通 Visitor Visa(Standard Visitor Vis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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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TA 被拒後,通常不能上訴,但可以轉申請傳統 Visitor 簽證(需要更多文件、須出席生物識別/面談等)才能入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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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申請 Visitor Visa 時,建議附上一封解釋信(cover letter),講清楚詳情/原因,並提供支持性證明(例如財力、行程、過往背景、改正錯誤、若有刑事紀錄亦要附上法庭文件、改過証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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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有需要,可考慮尋求律師/移民顧問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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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拒絕原因複雜(過往刑事/移民問題等),專業律師或移民顧問可以幫你評估申請成功機會、準備文件、撰寫說明信、解釋背景,減低再被拒嘅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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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持誠實與透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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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論申請 ETA 或 Visitor Visa,都應如實申報所有背景資料、過往紀錄,避免隱瞞或偽造 — 不實申報往往係被拒嘅重要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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