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5起坐商用車要戴安全帶 冇扣隨時罰$5000

所有公共交通工具和商用車,包括巴士,在1月25日起如已裝安全帶,乘客均須佩戴。針對法例生效初期的執行疑問,運輸署與警方早前在記者會上釐清多項指引,包括若乘客遇上安全帶損壞、旅遊巴導遊及校巴保母是否可繼續站立?

安全帶新修訂規例包括哪些車輛?

  • 所有新登記公共及私家巴士
  • 私家小巴
  • 貨車後排座位
  • 特別用途車輛的司機和所有乘客座位
  • 只要座位已安裝安全帶,司機及乘客均必須佩帶

未有佩戴安全帶有什麼罰則?

  • 任何上述車輛的登記車主或司機如無合理辯解而違反安裝安全帶的規定,最高可判處第2級罰款(現時為$5,000元)及監禁3個月。
  • 任何上述車輛的司機或乘客如無合理辯解而沒有佩戴座位上的安全帶,最高可判處第2級罰款及監禁3個月。
  • 如貨車的後排座位上或特別用途車輛的任何乘客座位上的15歲以下乘客沒有佩戴安全帶,該司機亦須負上法律責任,最高可判處第1級罰款(現時為$2,000元)

政府欣悉運輸業界已為新規定準備就緒。其中,所有新購專營巴士的座位已配備安全帶,連同營辦商在政府資助下為現役雙層巴士上層座位加裝安全帶,至今約有3 500輛巴士配備有安全帶,佔全港巴士約六成。

此外,由同日起,任何司機駕駛時不可在前方放置多於兩部流動電訊裝置,即流動電話、平板或手提電腦,而每部裝置的屏幕對角不可超過19厘米長。裝置不能阻礙司機目視道路及交通情況,以及對觀察路況用的鏡、裝置或攝像顯示器的視線。違例者最高可處罰款2,000元。

政府自去年十一月起加強宣傳及公眾教育。運輸署與警方、教育局、政府新聞處、道路安全議會、運輸業界包括公共運輸服務營辦商等加強協作,透過網頁、短片、傳媒、社交媒體、家長電子專遞、各區交通燈控制器宣傳畫貼等介紹法例要求。專營巴士營辦商亦已在車廂和巴士站加強宣傳和廣播,提醒乘客注意佩戴安全帶的新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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