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新聞】李家超:今日公布首階段旅遊熱點

李家超:今日公布首階段旅遊熱點

特首李家超。盧江球攝

特首李家超今早(5月20日)出席行會前見記者,回應多項社會關注的議題。他預告,同日稍後政務司副司長領導的旅遊熱點工作組會舉行記者會,公布首階段落實項目。

下周四出席互動交流答問會 討論國際交往、北都發展

李家超指,在特區政府與各行業共同努力力,訪港旅客節節上升,今年首4個月有1600萬人次,按年上升10%。航空方面,多個內地海外市場也有顯著增長,其中澳洲的訪港旅客按年顯著增長超過三成;來自台灣、日本、南韓、菲律賓及印尼的旅客增加超過兩成。政府會把握勢頭,進一步優化香港旅遊配套及發掘更多旅遊熱點,繼續提升香港吸引力。

去年成立的旅遊熱點工作組,稍後會舉行記者會,落實有關項目,提出旅遊熱點,公布首階段落實項目,涵蓋打卡遊、美食遊等。他希望,可以為旅遊增加新的元素,成為「樂趣旅遊」,旅客消費時有更進一步的體驗。

李家超又指,下周四將到立法會出席互動交流答問會,將討論兩個議題,包括「深化國際交往合作」和「加快發展北部都會區」。他稍後會去信立法會,講解有關安排及內容。

啟德體育園現「包廂黃牛」 李家超回應:重視事件

就有關近日放蛇發現,啟德體育園有人出售「包廂黃牛」票,記者問及政府會否深切考慮實名制。

李家超回應指,政府十分重視事件,啟德體育園條款已規定租賃包廂不可出售,強調任何租賃包廂必須按條件運作,園方已提醒有關使用者,如有違反會依條款追究責任。

被問到國安附例一星期完成刊憲及審議,為何會如此逼切,連特首當時都不在香港。李家超指,多次提出國安風險如病毒般長期存在,隨時自行侵害香港。世界百年未見變局,國安風險可突如其來,國安附例需早一日得一日,盡早確定,也沒有增加額外權力給國安公署,只是更加將之確定,細化執行細則。

對於禁地,他指附例定下了更清晰指示。他感謝立法會用5小時、提出逾百條問題,提出認真的意見。針對一些市民路過「打卡」行為,不影響公署工作、沒有任何影響國安公署執行任務,不成問題。

闡明的士業4點立場:網約平台立法框架要盡快完成

就申訴專員公署近日在網站刪走大量舊報告一事,李家超指公署根據香港法律履行職務,獨立運作,政府不會參與其運作,就有關討論,留意到公署昨日發出新聞公報解釋原因,公署亦指資料有保存下來,也提供渠道讓市民查閱資料,有新的手續安排。他相信公署會做好條例下的工作和責任,處理好社會意見。

就有關的士業和網約車矛盾,政府有沒有兩全其美的方法。李家超重申政府4點立場:

1. 社會對的士業有很多負面看法,的士業要重視、服務要提升,車隊制要抓緊做實,社會上有良好的司機,但同時有個別被投訴的害群之馬,的士業自己要管好。

2. 非法白牌車會繼續打擊。

3. 網約平台要立法規管、要領牌,平台要確保司機合法經營。運物局制訂的立法框架,需要盡快完成。今屆政府有決心,改革這個累積多年的問題。

4. 業界應該理性提意見,避免被騎劫。

 

 

全港2千路口上月起更新電子行人過路發聲装置 運輸署料27年底完成

運輸署上月起陸續在全港約2000個路口,換上新一代的電子行人過路發聲裝置,合共涉及13000套裝置,預計2027年底前完成。

運輸署更新電子行人過路發聲裝置便利視障人士及其他市民(附圖/短片)
運輸署總工程師(交通控制)郭家駿表示,現時全港約有1.3萬個電子行人過路發聲裝置,大部分發聲裝置已運作超過20年,故障率有逐漸上升的趨勢,因此須引進更切合使用者的新功能電子行人過路發聲裝置。

先在較多視障人士、院舍地區安裝

他提到,當局於上月中起逐步更換全港約2000個路口,目前已安裝27個,預計2027年年底前完成,「先安裝較多視障人士、院舍,以及有需要既地區,例如油尖旺、深水埗,或者有些損毀較嚴重的」。

增設非接觸式按鍵及摸讀地圖功能

郭家駿又指,新裝置分別由黃色和藍色,以及黃色和灰色組成,均設有發聲及震動功能,頂部位置會發光,其中黃藍色的裝置附設按鍵。他表示,新裝置將增加數項功能,包括有摸讀地圖,為視障人士提供過路處的布局資訊;按動底部按鍵,裝置會以粵語、普通話和英語讀出附近街道名稱;增設非接觸式按鍵感應器;以及設有新的夜間操作模式,裝置的聲量水平較現時為低,以減少對附近居民的影響。

運輸署更新電子行人過路發聲裝置便利視障人士及其他市民(附圖/短片)
郭家駿補充稱,為方便視障人士在夜間過馬路,他們可以利用「香港出行易」手機應用程式的遙控功能,短暫將裝置的聲量由60分貝提高至75分貝,亦即較日間低5分貝。署方會在今年第三季透過視障人士團體,免費派發約15000件專用無線裝置,配合視障人士短暫提高裝置的聲量。

成本9800萬元壽命較長可減少維修

被問到相關設備的成本及保養,郭指出,新一代裝置成本為9800萬元,預期有較長的使用壽命,相信維修成本會減少。而現有的裝置運作超過20年,「已經超出正常使用壽命」,政府近年每年須更換500至900套裝置,故障率在4%至7%。

視障人士讚更新裝置令配套出行設施更完善

後天視障人士李啟德指,香港視障人士比例較高,「世界其他地區大約都是1%,但香港已經是接近3%」,稱讚政府更換新一代的過路發聲設施,令本港殘疾人配套出行設施更加完善,全球只有數個城市擁有全面行人過路發聲設施,數量最多是香港,「香港擁有世界級的無障礙硬件」。

他表示,新裝置在夜間可短暫將聲量提升至最多75分貝,足夠讓視障人士過路,今日現場實地測試亦顯示可行。

李啟德又提到,由於是後天失明,自己要重新面對人生,要盡全力適應社區無障礙設施,體會到過馬路時有一個安全、穩定、可靠的發聲裝置非常重要。他稱,運輸署一直在尋找合適供應商,亦諮詢視障人士的需要,經過不斷的測試和磨合,今日終於正式宣布推出新裝置,相信對視障人士有了更加全面的保障。

在一旁過馬路的市民禤先生稱,為視障人士提供更貼心和便捷的配套服務很有必要,亦不擔心新裝置噪音過大而影響市民,又認為過馬路時的聲音對正常人同樣有提醒作用。

 

 

土力處研自動化無人機執行斜坡管理 年內提交立法會

土力工程處副處長(港島)岑家華。

土力工程處正研究利用創新科技及大數據分析,強化斜坡管理及應對山泥傾瀉風險的能力。土力工程處副處長(港島)岑家華(19日)表示,處方將於今年透過兩個運輸及物流局的低空經濟「監管沙盒」試點項目,試驗利用自動化無人機技術,作斜坡安全管理,範疇包括工程管理、斜坡監察,以及緊急應變,項目未有確實推行時間表,但預計今年內提交立法會。

「監管沙盒」讓無人機超視距飛行

岑家華表示,處方一直有使用無人機協助視察山泥傾瀉現場,例如2023年耀興道山泥傾瀉事故中,便花了3日時間運用無人機的激光掃瞄,建構出山坡立體模型,幫助接下來的緊急應變工作。他指,由於目前法例規定無人機必須在視野內飛行,運用場景有一定限制,因此運物局公布的低空經濟「監管沙盒」試點項目便試驗自動化無人機,讓無人機在超視距飛行。

他介紹,處方會制定安全的飛行路線,讓無人機從流動的無人機場出發,按照預設時間執行自動化飛行任務,對人造斜坡、災害緩減措施,例如泥石壩或柔性防護網,以及大範圍的天然山坡進行恆常監察,記錄不同時間的航空影像。他指,過往處方曾嘗試借助衛星圖視察暴雨後的山泥傾瀉情況,但受到雨雲阻擋視角而成效不彰,無人機只要風勢許可,即使下雨亦可出動,即時巡查受影響地區,了解最新狀況並制定緊急應變策略。

另外,土力處亦正積極開發「智慧斜坡記錄冊」,擴展數據庫資料,例如防治工程紀錄、維修保養紀錄、曾承受雨量紀錄、山泥傾瀉紀錄和所涉及投訴紀錄等,將紀錄冊由「身份證」變「履歷表」。他指,發展「智慧斜坡紀錄」有助處方更有效利用人工智能及大數據分析,提升斜坡安全管理功能,包括決定防治工程的優次,揀選斜坡進行維修審核,以及優化山泥傾瀉警告系統等工作。

 

 

議員關注會否就AI發展修訂私隱條例 鍾麗玲:現階段未有出現法律真空

鍾麗玲出席立法會政制事務委員會會議,向議員簡報有關人工智能時代保障個人資料私隱的工作。

人工智能日漸普及。立法會政制事務委員會(19日)舉行會議,有議員關注政府未來會否就AI發展再考慮立法或修例,保障市民私隱。個人資料私隱專員鍾麗玲指,現時情況下未有出現法律真空情況,署方繼續會留意不同司法管轄區的情況,並適時向政府提交意見。

兩次循規審查未發現有本地機構使用AI違反《私隱條例》

鍾麗玲在開場發言提到,公署在2023年8月至2024年2月期間合共對28間本地機構進行循規審查,並在2025年2月至5月展開新一輪的循規審查,以了解機構在開發或使用AI時收集、使用及處理個人資料的情況,以及對於使用AI的管治情況,涉及60間本地機構,並涵蓋更多行業,而兩次循規審查過程中,未有發現違反《私隱條例》的情況。

會上,新思維狄志遠指,私隱專員公署就人工智能列出多項指引,惟擔心指引會成「無牙老虎」,因為當局並沒有就此建立很強的監察機制,問到政府能否先要求政府部門或大型公營機構強制執行指引,並設懲處機制。他又指近年私隱條例修訂未有考慮AI事件,問到未來會否就AI再立法或修例,保障市民私隱。

鍾麗玲: 若機構沒跟隨指引  公署可發出強制性執行通知

鍾麗玲指,雖然法例而言指引未必需要強制執行,但公署在收到投訴或主動循規審查時,會觀察機構是否有跟從指引,如果機構未有跟隨,公署會視乎情況再去判斷機構是否有違反私隱條例,若沒有跟隨指引且構成違反條例的情況,公署會發出執行通知,通知屬強制性。

她又稱,私隱條例為原則性法律技術中立,不論用那種科技收集資料私隱條例均是適用,認為在現時情況下未有出現法律真空情況,公署會留意不同司法管轄區的情況適時向政府提交意見。

公署早前表示,正進一步研究修訂《私隱條例》,選委界簡慧敏關注私隱條例修訂進展。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副局長胡健民指,公署建議作分階段修例,其中先做對財務影響較少的修訂,例如私隱外洩的通報機制、有關私隱專員打擊起底罪行的權力雜項修訂等,可以優先做。至於其他罰則可以等待下一階段再行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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