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國內政部周一(2日)正式公布名為「按貢獻獲取永居」(Earned Settlement)的重大移民制度改革方案,取消過去滿5年即可自動申請永久居留權的常規做法,擬將一般移民取得永久居留權的標準年期,由5年延長至10年,高收入人士及部分公共服務工作者則可較早申請。

普通移民基準期翻倍至10年 高薪傑出人才最快3年
至於港人關注的BNO移民路線,永居年期將維持現有安排,即在英國住滿5年可以申請,再住多一年可以申請入籍(俗稱「5+1」)。不過在英語水平要求上,據報內政大臣馬曼婷(Shabana Mahmood)在國會回應議員提問時表示,BNO簽證持有人亦「需要滿足英語水平最低條件」,即B2水平,令部分移英港人擔心英語水平門檻可能被提高。
馬曼婷表示,永居權是英國所能提供最寶貴的權利之一,未來必須透過「個人貢獻」獲取,不再是時間到了就「自動賦予」。新方案下,一般移民及其他各類別獲取永居權(ILR)的時間將大相逕庭,部分違規或非法入境者的等待期更長達20至30年。
然而,考慮到歷史背景與特殊聯繫,英國政府在政策文件中清楚列明,香港BNO簽證持有人、英國公民家屬以及英軍人員的永居途徑將維持不變,即在英國連續居住滿5年後即可遞交永居申請。此外,早前引發討論的醫護人員(Care Workers)過渡條款亦獲放寬,現已在英的護理人員可繼續維持5年申請永居的權利。
值得留意的是,馬曼婷在國會回應工黨議員Navendu Mishra問題時表示,BNO簽證持有人「需要滿足英語水平最低條件,無犯罪之類」,又指65歲以上人士豁免於更高英語水平要求。
馬曼婷的回答引起移英港人組織關注,擔心可能意味著對BNO簽證持有人的英語水平要求,將提升至B2水平。粗略來說,B2水平相等英國A Level考試合格,比現時B1水平的難度高出不少。究竟馬曼婷的口頭作答,是否就是定案,仍有待英國官方釐清。
對其他普通合法移民方面,新制度則大幅提高門檻,永居時間按收入、職業及身份劃分為多個梯隊:
- 3年(快速途徑):年收入達 £125,141 或以上的高收入人士,或持有「全球人才簽證」(Global Talent)及「創新企業創辦人簽證」(Innovator Founder)等高技術人才。
- 5年(優先途徑):年薪達 £50,271 或以上(需在過去5年中至少3年達標)、指定高技術公共服務職位(如醫生、護士、教師等),以及透過官方安全合法途徑抵達的難民。
- 10年(新標準基準期):所有未達高薪或指定職務門檻的一般工作簽證持有人、轉入持續工作或求學的難民等,此類別將成為未來的常規永居途徑。
違規及非法入境者 需等待20至30年
新政策同時對違反移民法規或非法入境者實施極為嚴厲的懲罰性條款:
- 20年:過去5年內曾在英國領取公共福利(Public Funds)或有逾期居留等嚴重違規紀錄者。
- 30年:乘坐小艇(Small Boats)等非法途徑入境英國且無工作或求學的難民,將面臨基礎年數疊加10年懲罰期的最高30年等待期。
增設強制審核條件 需具備A-Level級英語
內政部強調,無論適用何種年期,所有申請人必須滿足四大強制性基本要求:
- 無犯罪紀錄(標準較以往更為嚴格);
- 英語能力提升:英語水平須達到 B2 級別(相當於以英語為外語的 A-Level 水平);
- 通過 Life in the UK 測試;
- 良好納稅紀錄及無欠債:需至少有3年繳納國民保險(NI)紀錄,且絕無欠付稅款或 NHS 醫療服務相關債務。
內政部補充,已成功獲得永久居留身份(ILR / Settled Status)的人士完全不受任何新規影響。有關新制度的確切生效日期及細節,將於公佈相應法例修訂案後實施。
